作者:石晨

中资企业进入欧洲市场,欧洲本土团队搭建是确保企业快速占领市场,高效、稳定地提供欧洲本地销售、技术、售后服务的关键。欧洲本土团队的搭建,一般会分为几个方面同步推进,一是通过集团管理人员外派的方式,将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等管理岗位人员外派到欧洲国家,负责整体业务的拓展;二是通过欧洲本地招聘的方式,快速充实本地化的销售团队及售后团队。

其中对于本地招聘的优秀人才,中资企业是采取EOR代雇佣方式,还是通过设立欧洲子公司的方式入职本地员工,成为了中资企业的一个重要选择。今天,汉腾咨询将为您详细解析,名义雇主EOR或设立公司直接雇佣,这两种方式该如何选择。 


哪类企业会优先选择名义雇主EOR的方式雇佣员工?

一部分中资企业在进入欧洲市场时,在客户初期开拓或业务谈判阶段都是以中资企业的身份进行的,一旦企业获得了欧洲本地的业务订单机会,涉及到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销售服务等,需要快速补充欧洲本地人才。中资企业在欧洲本地招聘获得优秀人才的情况下,往往会希望员工快速入职,以最短的期限让员工进入岗位,履行相关职责。如果中资企业尚没有欧洲分支公司的情况下,EOR名义雇主的雇佣方式将会是中资企业的首选。 

EOR代雇佣的优势在于可以确保员工获得欧洲应具备的社保待遇,保证员工管理的合规性;同时确保实际用人公司可以将人才快速分配到相关业务领域中,快速执行欧洲本地项目;同时避免因为直接雇佣而导致的与员工的劳务纠纷风险。

在欧洲EOR雇佣方式可以覆盖到中资企业普遍需求,例如销售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不同领域。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根据各国政策不同,对于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学历水平,从业经验,员工专业资格等有一定的限制。同时对于通过名义雇主雇佣员工的最长期限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法国企业通过名义雇主雇佣员工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德国是不得超过18个月,意大利是不得超过2年。因此EOR雇佣方式不能解决企业长期用工的问题,对于长期雇佣的优秀人才,最终还是需要转化为企业直接雇佣的方式


什么情况下中资企业需要考虑设立公司的方式直接雇佣员工?

根据汉腾咨询近年来针对中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实际操作经验来看,随着企业在欧洲市场拓展的逐步深入,以及对于欧洲本地团队综合管理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也在从EOR代雇佣逐步过渡到设立公司本地雇佣的方式;或者在欧洲市场进入初期,就做好了公司架构搭建以及本地雇佣的长远规划。中资企业主决定设立公司的方式直接雇佣,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

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优质员工的稳定性

在欧洲招聘本土员工,特别是招聘技术总监、销售总监等关键岗位的员工,是非常艰巨的一项工作,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面临着人才稀缺、流动性高等诸多问题。一旦招聘到优秀人才,如何通过具有说服力的企业文化,国际化的品牌形象,以及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将人才留住,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中资企业只有通过建立分支机构,自主雇佣优秀人才,搭建欧洲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方式,才能有效提高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提高优质员工的稳定性。

企业雇佣员工的综合成本

EOR的方式雇佣员工,企业不仅要考虑基于员工基本工资的雇主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到,支付给EOR代雇佣公司的成本,这包括保证金,一般企业需要支付欧洲EOR公司3-4个月工资雇主成本作为保证金;EOR代雇佣管理费用,一般为每个月工资雇主成本的15-25%。

举个例子,以在德国通过EOR的方式雇佣税前工资为8万欧元的员工为例(员工税卡等级为1,未婚),其雇主的工资总成本为9.4万欧元,EOR保证金约为2.3万欧元,支付给EOR代雇佣公司的年度费用约为1.9万欧元,雇佣一位员工的总成本将达到13.6万欧元每年。

同时如果考虑到这种雇佣方式导致员工不稳定性,而产生频繁更换员工的入职成本及离职成本,这些成本将会对实际用人的企业造成不小的资金压力。相比较而言,设立公司直接雇佣的方式从长期来看,人力资源成本控制上更有优势

集团员工外派的需求

如文章开篇提到,很多中资企业在一开始就会考虑先把国内高级管理人员外派到欧洲,以拓展市场,维护客户。特别是针对一些技术水平较高,管理难度较大的行业特别适用。这种情况下,中资企业需要直接搭建子公司,才能实现ICT集团外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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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后续欧洲本地员工也可以直接入职欧洲子公司。这种情况下,中资企业直接搭建子公司,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举两得的最佳方案。

品牌出海、战略规划的需求

很多中资企业在进入欧洲市场初期,就已经对于品牌出海,欧洲市场的发展有了一个比较长远的战略规划。这个时候直接成立欧洲子公司,在本地快速搭建人才团队,是实现品牌出海,快速占领市场是关键因素。这种情况下,建议从商业计划初期,就将欧洲子公司成立列入战略实施的第一步,为后续公司完善的运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打好基础


从名义雇主EOR到直接雇佣阶段,中资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何将员工平稳过渡到实际雇佣阶段?

如果中资企业决定从EOR过渡到直接雇佣,或者直接考虑直接雇佣的方式,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也需要注意一些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 欧洲子公司成立及合规运营管理是实现企业直接雇佣的前提条件,子公司的股权架构搭建也会影响后续集团员工外派的需求;
  • 欧洲子公司需要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为其提供符合欧洲各国劳动法规定的高息合规的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及离职管理;
  • 针对一开始为EOR雇佣后续希望转为子公司直接雇佣的情况,企业需要合理安排EOR合同解除时间以及直接雇佣的入职时间,并对直接雇佣的情况做好相关准备,例如雇主号申请,企业社保号申请,补充医疗保险选择,劳动合同条款等,从而以最优化的流程将EOR雇佣转化为直接雇佣。 

综上分析,中资企业是选择EOR名义雇主还是设立公司直接雇佣,关键是看企业在欧洲发展的阶段、短期及长期发展策略及人力资源团队的搭建规划等多方面因素,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汉腾咨询可以根据中资企业需求点及关注点,在人力资源服务板块提供一站式的员工落地服务:不仅有欧洲本地的EOR代雇佣服务,也提供为企业提供直接雇佣的“从零到一”服务,包括欧洲子公司成立、集团内员工外派以及本地员工人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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